可以。多缴或不当缴纳的税款是可以追回的,但退税并非自动——它是一项须经程序主张、凭文件证明的权利。许多申请因可避免的原因被驳回。
该权利何时产生?
当您的税务余额为贷方时,该权利便产生:进项税超过销项税、多缴税款,或就一笔非应税交易缴纳了税款。退税附有条件与期限,并设有诸如游客退税或指定实体退税等特别方案。
申请为何被驳回?
- 缺少佐证文件或与申报不符。
- 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形式条件。
- 申请超出期限或针对错误的期间。
- 将可追回费用与不可追回费用相混淆。
若您的申请被驳回
退税驳回是一项可像任何税务局决定一样提出异议的决定:重新审议、继而委员会、再而法院,期限相同。切勿将驳回视为路的尽头。
退税的关键在于无懈可击的文件与及时的申请。请如同在法官面前证明您的权利一般构建您的档案,而非如同填写一张表格。
⚠ 本文为一般法律普及,既非法律意见,亦非对任何具体事务的认定。条文、期限与数字源自撰写时生效的阿联酋税收立法(尤其是《2022年第28号联邦法令》(Federal Decree-Law No. 28 of 2022)关于税务程序及其条例,以及《2025年第129号内阁决定》(Cabinet Decision No. 129 of 2025)),并仍须对照您事务发生时生效的法律加以核实。